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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晶电子:因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

时间:2018-10-22 19:36   来源:概念股票网

东晶电子10月22日晚公告,公司存在将公司公章交给原实际控制人苏思通单独保管的行为,致使苏思通使用公司公章对外出具担保书,为其金额为8437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,公司未及时披露该对外担保事项。因此,公司及苏思通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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