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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组织开展APP备案工作:未备案不得从事APP互联网信息服务

来源:连板网日期:2023-08-08 19:50

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,组织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(以下简称APP)备案工作。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APP主办者,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,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APP互联网信息服务。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底,《通知》发布前开展业务的APP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。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底,电信主管部门将组织对APP备案情况开展监督检查,对仍未履行备案手续的APP依法进行处置。